內政部移民署的「106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計畫」自2月21日至3月16日止,凡符合資格者,皆可透過就讀學校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申報。此計劃乃是移民署「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的一環,用意在於提供這個逐漸躍升為台灣第五大族群的新住民一個穩定的窗口,提供全方位的服務,激勵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使其努力並減輕家庭負擔,為國家培育人才奠定基礎。
移民署表示,此次獎助學金計劃分為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學生助學金,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等三種。凡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有戶籍之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新住民或其子女、現就讀高中職(含)以上或國小(含)以上之學生並就學滿一學期(含),並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關(構)之獎學金或獎勵金者,在學成績總平均優等或90分以上,均可申請新住民子女獎助學金。
移民署指出,優秀學生獎學金及清寒學生助學金兩者名額均以學校全校在學之新住民及新住民子女人數計算,每滿30人得申請1名,分校分班得比照辦理。即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數30人(含以下)者,全校得申請1名,31人至60人者,全校得申請2名,以此類推。經審核通過後核獎學金。
更多詳情請上移民署官網查詢,或電洽02-2388 9393轉分機2548或2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