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要完成婚姻大事越來越困難的情況下,越來越多人尋求大陸新娘、外籍新娘等來解決婚姻問題;而外籍新娘從越南新娘、印尼新娘、烏克蘭新娘等,菲律賓新娘也是不少人的選擇;只是,目前已經幾乎沒有人在從事菲律賓新娘的介紹,會娶菲律賓新娘的台灣男性大多是透過親友介紹而自行在菲律賓辦理結婚,以下提供與菲律賓新娘辦理結婚登記與面談、申請入台等相關流程提供參考:
一. 申請適婚證明
1、中華民國公民擬與菲律賓國人或其他外國人士在菲律賓境內結婚者,依菲國相關法令,應先向駐菲律賓代表處申請核發適婚證明,並應先備妥下列文件:
a. 最近三個月戶籍謄本乙份
b. 經地方法院公證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之單身宣誓書,並請提供工作證明乙份。
c. 護照及身分證影本各乙份(正本核閱後退還)
d. 擬嫁娶之菲籍人士或旅菲華僑,請繳菲國家統計局所發之單身證明及出生證明各一份,均須經菲國外交部驗證後加貼印花,並請將全份文件另為影印乙份(正本核閱後退還)。
*請注意: 駐菲律賓代表處僅受理菲律賓國家統計局所核發之身分證明文件;年逾十二歲始作登記之遲登出生證明,或文件修正處超過三項以上者,須完成法院身分判定(court decision on the assumption of identity),並提供足資採信之身分證明文件。年逾二十一歲遲登者,得不予受理。
e. 男女雙方分別填寫之基本資料各乙份
f. 經驗證之菲籍配偶身心健康檢查(含HIV檢測)證明各乙份(正本核閱後退還)。
g. 男女雙方可直接充分溝通之證明如:最近三個月內之來往書信,雙方曾長期往來之相片或其他紀錄(正本核閱後退還)。
h. 男女雙方或一方若屬無業或長期失業者,應提供財力證明,無法提供者則請由供養其生活者出具證明。
二、辦理結婚登記預約面談日期:
a.在領取適婚證明時,可當場預約至少四十五天的面談日期。
b在領取適婚證明.後,可辦理菲律賓結婚登記。
三、結婚面談:
a. 詳填驗證申請表
b. 夫妻雙方護照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所有入出境章戳及加簽部分均須影印。女方菲護照宜冠夫姓。
c. 菲律賓國家統計局核發之結婚證書須先經菲外交部驗證,貼附印花並影印一份。如需驗證中譯本,譯文自行附上並影印一份。
d. 中文姓名聲明書。
e. 菲國良民證須先經菲外交部驗證,貼附印花並影印一份。如需驗證中譯本,譯文自行附上並影印一份。
f. 菲籍新娘單身證明(倘結婚前懷孕),須先經菲外交部驗證,貼附印花並影印一份。如需驗證中譯本,譯文自行附上並影印一份。
g. 詳填簽證申請表。
h. 最近三個月拍攝之白色背景2吋彩色照片兩張。
四、申請入台簽證:
a. 經面談確認男女雙方確具可直接充分溝通能力以達互婚協議且無家庭營生困難,外籍新娘之身分與證件並經查證無虞者,將辦理文件驗證事宜。
b. 持經驗證之文件向國內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並申請1份中文戶籍謄本,戶籍謄本記事欄應登載菲籍配偶姓名、雙方結婚日期及結婚登記日期等事項。菲籍配偶(本人或委託他人)將該戶籍謄本送交駐菲律賓代表處領務大廳10號櫃檯,駐菲律賓代表處審核後將核發適當簽證。
伍、菲律賓新娘居留台灣:
菲律賓新娘入台後,請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外僑居留證(15天內需辦理,逾期罰款)
六、其他說明:
1.經駐菲律賓代表處面談或查證發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駐菲律賓代表處將婉復結婚證書驗證申請,必要時,並視情節輕重扣置相關文件轉交菲國政府有關單位處理:
a.外籍新娘曾冒用他人身分或持用偽變造文件者;
b.外籍新娘在台期間曾有逾期停留、擅離職守、無故解約等違規情事者;
c.男女一方身罹殘疾重症或傳染病,不宜從事夫妻生活者;
d.國人曾有兩次(含)以上離婚紀錄,或曾與大陸籍或其他外國籍人結婚又離異者,其婚姻經營能力可虞者;
e.男性國人長期無業或經常性收入低少且缺乏工作技能,難以獨力負擔我國最低水準之家計生活;
f.男性外籍新娘長期無業或經常性收入且缺乏工作技能,赴台應徵工作困難,難以負擔家計者;
g.女性外籍新娘教育程度低落,或曾受中、高等教育卻無工作意願而長期依賴他人生活者
h.男女雙方缺乏具體溝通能力,雖經一段時期交往仍無法充分瞭解彼此之身家背景,決定結婚顯屬匆促者;
i.其他足以認定外籍配偶赴台將造成我國社會負擔者。
2.長期旅居菲律賓之我國籍人士已與當地人結婚,其外籍配偶擬以探依親名義申請赴台簽證,比照前述有關結婚證書驗證及面談程序辦理。
3.前因婚姻關係赴台定居後歸化我國籍之女性菲裔國人,倘因離婚或配偶死亡而另嫁菲籍男士者,依菲國一般女子嫁夫隨夫之民情國俗並基於相對待遇考量,經駐菲律賓代表處原則不受理其結婚證書驗證,至於簽證申請則依一般規定辦理。
七、聲明:
以上內容僅提供有意娶菲律賓新娘的台灣男性參考;我們並沒有從事菲律賓新娘的相關介紹業務,也沒有提供相關菲律賓結婚代辦服務;菲律賓結婚並不困難,自己就可以完成,請勿受不良仲介欺騙委託代辦,有任何相關問題可以直接詢問:
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Taipei Economic & Cultural Office in the Philippines
41F,Tower 1,rcbc Plaza,6819 Ayala Avenue,Makati City 1200,Metro Manila, Philippines
電話:(63-2) 887-6688
台北駐馬尼拉辦事處的服務小姐 ,除了會很熱心的口頭告知如何辦理外,還會給予一份文件,告知到那家醫院體驗,及相關流程都很清楚的寫在上面,所以這真的是非常非常的簡單的事!
以上內容僅提供參考;我們並沒有提供菲律賓新娘的介紹或結婚代辦,若有相關疑問,請直接詢問台北駐馬尼拉辦事處!
2022-12-18 07:20:41
d.國人曾有兩次(含)以上離婚紀錄,或曾與大陸籍或其他外國籍人結婚又離異者,其婚姻經營能力可虞者;
請問我曾經跟台灣人結婚兩次離婚,這樣子娶菲律賓外籍新娘在面談的時候一定會被拒絕嗎?
2022-12-20 11:32:03
@Jerry yu 基本上,非常難!除非您能再提供強有力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