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隨著兩岸交往頻繁,也逐漸在台灣地區非常普遍了;而不論是透過參加大陸相親方式娶大陸新娘或自己認識談戀愛娶大陸新娘,在大陸辦好結婚登記回到台灣後都要向移民署申請大陸新娘入台團聚,才可以讓大陸新娘來台灣生活。
在向移民署申請大陸新娘來台灣團聚後,移民署專勤隊會到家居家訪查,如果覺得有需要會再安排移民署面談,請台灣配偶到移民署面談,這時候不少人就會有疑問:申請大陸新娘團聚的移民署面談要帶什麼資料?
基本上,移民署面談,除非面談官有要求,也會事先通知要準備的補充資料,否則不用帶任何東西,只要帶身分證和面談通知書與電話在指定日期男方要到移民署服務站接受面談,面談官會用您的電話撥給大陸新娘查證比對您的說詞;簡單得說,移民署面談只是在查證相關資料的真實性,主要重點在於雙方對於從認識到結婚,以及結婚後到面談時的相關過程的說法一致性。
而與女方的通聯紀錄、合影照片、工作證明(在職證明)、薪資證明、.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料(桃園地區需附)、匯款証明等資料相關資料是要在向移民署申請後,大概一星期內就要準備好;因為向移民署申請大陸配偶團聚後,專勤隊會在2星期左右家訪,家訪時就會跟您索要要資料,如果沒有特別問題或其他疑問就不會安排移民署面談。
總之,就算要移民署面談,也不需要太緊張,好好與大陸新娘回想復習從認識到結婚的經過與婚後聯繫的相關細節,然後以平常心接受面談,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一般都可以順利通過移民署面談取得入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