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以專業的兩岸工作團隊,協助有意娶大陸新娘的人在大陸相親,並協助大陸新娘入台團聚;而在大陸新娘順利進到台灣後,也會與台灣移民署核可的合法協會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所以透過我們的服務娶大陸新娘完全不用擔心相關流程問題。
但不少人,想要知道在大陸新娘進入台灣後,該做的手續,和從結婚登記到拿到身分證的流程,所以提供以下資料做為參考:
1. 結婚登記
機場面談通過後,可辦理結婚登記
受理單位:戶政事務所
1.結婚公證書正本(須經文書驗證) 2.戶口名簿 3.身分證.印章 4.通過機場面談證明
2. 依親居留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戶籍謄本 4.依親資料表 5.入台證 6.大陸通行證 7.無刑事處分公證書 8.健康檢查表(三個月內) 9.二吋照片 10.身分證影本
(完成結婚登記即可辦理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即可辦理下一階段長期居留)
3.長期居留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戶籍謄本 4.無刑事處分(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5.健康檢查表(依親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6.二吋照片一張 7.身分證影本及大陸通行證 8.依親居留證
(長期居留滿兩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即可辦理定居)
4.定居
受理單位:移民署
1.申請書 2.保證書 3.長期居留證 4無刑事處分(長期居留期間每次出境未逾三個月者免附) 出生公證書 5.健康檢查表(三個月內-附記) 6.二吋照片一張 7.身分證影本及大陸通行證 8.戶籍謄本 9.喪失原戶籍證明
5.初設戶籍登記取得身分證
受理單位:戶政事務所
1.通知申請人辦理戶籍登記之公文 2.戶口名簿,印章 3.二吋照片兩張
為落實「生活從寬,身分從嚴」循序漸進政策,爰衡酌人口移入、社會資源配置、社會安定等整體效應,確定大陸人民婚姻與身分真實性,避免衍生社會治安問題,以下為大陸配偶來台停居留之相關制度:(共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四階段 |
團 聚 | 依親居留 | 長期居留 | 定 居 |
大陸配偶入台時,於機場通過面談,即可辨理結婚登記並在台居住。團聚期間每次六個月。 | 大陸配偶于臺灣辦理結婚登記後,得申請依親居留。依親居留證效期為一年,每次延期不得逾二年六個月,並發給多次出入境證件。此階段即可工作就業。 | 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住滿183天(采累計計算),得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三年後,每二年六個月辦理延期,並發給多次出入境證件。 | 大陸地區人民在台長期居留滿二年後,且每年住滿183天,符合積極要件並經審查通過,可申請定居。若不申請定居,持續在台長期居留,則無居留期間限制。 |
娶大陸新娘,以及讓大陸新娘在台灣生活和拿身分證等整個時間漫長與複雜,但只要是透過我們的服務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我們都會提供完整與永續的服務,並不需要擔心,歡迎洽詢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