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專業婚姻介紹服務團隊,可以協助單身男性透過相親方式娶到大陸新娘;不論是福建新娘、客家新娘,又或是哈爾濱新娘、大連新娘等東北新娘,我們都可以提供高成功率的相親婚姻介紹服務。
當為了娶大陸新娘而到大陸相親順利娶到大陸新娘後,跟大陸新娘小渡一陣蜜月後,台灣男方就必需回到台灣辦理大陸新娘的入台團聚手續等大陸新娘來台手續。而其中比較重要的就是移民署的訪查和面談,在此簡述如下:
移民署訪查:在移民署服務站受理受媒合當事人的申請案件後,約20天內,移民署專勤隊就會有隊員到受媒合當事人家中進行訪查,訪查的目的,主要是杜絕假結婚,會詢問當事人家人是否知道受媒合當事人有到大陸娶妻的事情,及對受媒合當事人家庭環境拍照,然後安排面談時間。
移民署面談:在指定日期男方要到移民署服務站接受面談,必需攜帶1.身分證、2.面談通知書、3.與女方的通聯紀錄、4.合影照片、5.工作證明(在職證明)、6.薪資證明、7.金融聯合徵信中心信用資料、8.匯款証明,等等資料,男方在面談時,要攜帶自己的手機,電池一定要充滿,因為面談官問完男方後,會用男方手機撥給女方,核對雙方的陳述是否相同,若手機沒電,又得重新安排面談時間,造成自己的困擾。
面談時只須照實敘述相親過程、結婚日期、圓房日期、出遊時間及地點、女方年籍資料、結婚總金融及聘金。一般來說,通過面談應是沒有什麼問題,另外男方面談當天,要叫父母或家人在家等候移民署面談官的電話查詢,查證男方到大陸娶妻,家人是否知情。面談通過後,約7天到14天左右(各地服務站發放時間不同),核發女方入台旅行證(簡稱入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