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娘權娟丈夫過世後,按丈夫生前遺願向移民署申請依親居留,因不符規定,恐面臨限期出境,透過立委向移民署陳情後,日前小叔卻接到移民署卓姓科長來電,質疑權娟年紀輕輕,家屬讓她留在台灣不人道,還質疑權娟可能逃跑,讓權娟和家屬覺得被歧視。打電話的卓科長事後解釋有向家屬道歉,自覺用意被曲解了。
大陸新娘權娟和丈夫認識5年,去年年底來台,4月底丈夫過世,權娟因在台期間忙於在醫院照顧癌末丈夫,兩人無婚生子女,少了依親對象,無法在台居留,透過立委林麗蟬辦公室向移民署陳情,最後因「大陸配偶來台應行注意事項及流程」條款有瑕疵,獲得專案處理機會。
大陸新娘權娟小叔簡伯仁說,3日協調會上,雖出席的移民署事務組卓姓科長拿出法條,指權娟留在台灣依法無據,經他們拿出機場發放的「大陸配偶來台應行注意事項及流程」,點出裡頭第8項載明「如依親對象死亡,需另檢附依親對象死亡之證明,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再婚公證書」,以及曾詢問嘉義市服務站,也得到依親對象死亡,只要帶死亡證明就可以辦理的說法加以佐證,當場讓在場官員啞口無言。
簡伯仁說,8日卓科長致電他,除質疑讓權娟留在台灣,「家屬這樣做人道嗎?」還問「如果她跑掉怎麼辦?誰要負責?」讓簡伯仁既傻眼又生氣,反問對方「你是看不起家屬嗎?」認為自己遭到行政部門羞辱,13日向媒體投訴,權娟也落淚說,想留在台灣是答應先生要照顧他和前妻的兒子和母親,卻受到官員刁難,覺得很無奈。
經記者致電詢問,卓科長強調當天基於服務立場,加上案子往上簽,需等連假結束才有進一步結果,特地打電話給家屬,並再針對案情進行深入了解,因家屬說會讓權娟出去工作,讓他覺得不符申請事由,才提出疑惑,並無特別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