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布最新統計,去年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有3252人,以女性為主,歸化原因又以「為國人配偶」最多,歸化前原屬國籍以越南籍的越南新娘人數居冠,占整體的68.5%。
依現行規定,歸化中華民國國籍者,須「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3年以上」,歸化者又以外國人或無國籍人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為大宗。
內政部表示,近年為杜絕「假結婚」風氣,已持續加強外配境外訪談,以至於外配聯姻對數逐漸減少,歸化我國籍人數從2008年1萬3230人的高峰遞減,外籍配偶占歸化人數比率亦由96年的98.48%高峰,逐年下滑至去年的90.74%。
內政部統計,2016年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總計3252人,較2015年減少360人,減少10%。歸化原因以「為國人配偶」的2951人、占90.74%最多;自願申請歸化者218人占6.70%次之;未成年人之父母或養父母現為國人者64人,占1.97%居第3。
如進一步分析歸化者原國籍,以越南籍2146人占65.99%最多,其餘依序為印尼籍382人、泰國籍284人、菲律賓籍275人、馬來西亞籍34人、緬甸籍20人、柬埔寨籍6人、新加坡籍1人,合計東南亞國家有3148人占96.80%,主要都是外配聯姻。
另,去年喪失我國國籍者計623人(其中女性333人、男性290人),較前年減少136人,減少17.9%。喪失原因以自願喪失者占94.7%最多,而加入他國國籍者以韓國籍占34.3%最多、日本籍占23.3%次之、新加坡籍占18.1%居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