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要盡早完成婚姻大事是不容易的事,所以透過相親方式娶外籍新娘,就成為不少人的解決方式。
可是,現在要娶外籍新娘,不論是透過相親方式,或透過親友介紹、或自己認識談戀愛,都必需瞭解相關手續並不簡單,甚至如果娶特定21國家的外籍新娘,還有境外面談的問題。
在婚姻移民制度上,我國在「外交部駐外館處辦理外國人與我國國民結婚申請來台面談作業要點」中,設有特定21個國家境外面談制度。當結婚的當事人一方屬於該21個國家的國民,雙方就需要先完成當地的結婚登記,向我國駐外使館提出文件驗證與申請面談。這些手續往往須要5個月以上不等的流程,還有高額的兩地往返費用。在談制度中,若是夫妻回答不一致,還可能以假結婚為理由,面談官則可能否決申請。
這21個國家包含:印尼、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斯里蘭卡、印度、緬甸、奈及利亞、蒙古、哈薩克、白俄羅斯、烏克蘭、烏茲別克、巴基斯坦、尼泊爾、不丹、孟加拉、薩內加爾、迦納、喀麥隆。
也就是說,目前台灣男性熱衷迎娶的外籍新娘,包括印尼新娘、越南新娘、烏克蘭新娘、烏茲別克新娘等,以及我們正在努力即將提供服務的緬甸新娘,都必需先到境外結婚,然後向台辦處申請面談,才可以取得女方的來台簽證。
這種境外面談制度,不管合不合理,但它真的就存在,且並不是很容易通過;若是不通過,就要繼續前往當地台辦處繼續接受面談,直到通過,所娶的外籍新娘才能來台灣,這也是娶外籍新娘的重大風險之一、政府單位所造成的風險。
而面談會不會通過,簽涉到面談官的主觀感覺,和男方的經濟能力,以及能否提供出充足的經濟狀況事證,以及男女雙方的表達能力、記憶能力,都不是任何外籍新娘仲介可以控制的事項,所以沒有任何外籍新娘能保證面談一定能通過;若發生需要繼續面談的情況,也需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到國外面談的旅費等。
所以,娶外籍新娘要有接受面談的心理準備和承擔風險的能力;若手頭上只剛剛好有娶外籍新娘的預算,並沒有多準備可能再次面談的預算;我們會建議,等預算充足時,再考慮娶外籍新娘,以免到時造成經濟窘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