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新娘,不論是娶大連新娘、瀋陽新娘或哈爾濱新娘都滿受到歡迎,所以越來越多人有意到東北相親娶東北新娘;可是,眾所皆知,要與東北新娘在東北地區辦法結婚登記,必需準備單身證明、無血源聲明書,但卻不知道該何時準備。
相親娶東北新娘何時要準備好單身證明、無血源聲明書?其實,在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辦理的時機一文中就有大略提到,在東北一帶相親,出發前先辦理戶籍謄本證明單身,等到相親成功後,先攜帶大陸新娘女方資料返回台灣,然後再同時辦理單身證明和無血緣聲明書,然後等公證書寄達東北後,再前往東北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
早期,在東北地區也可以出發前先辦好單身證明,等到相親成功後,將東北新娘女方資料傳給在台灣的親屬,然後請在台灣的親屬代開無血緣聲明書後,先傳真到東北相親地點辦理結婚登記,再將血緣聲明書正本寄給大陸工作人員前往涉外婚姻登記處補件的方式來完成結婚登記。
但後來,越來越多人沒有依約補件,造成承辦人員的困擾,所以都必需持經過當地公證單位驗證的單身證明、無血源聲明書才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所以,目前東北地區的操作方式變為第一趟先前往相親與舉行結婚儀式,第二趟再持單身證明、無血源聲明書前往與東北新娘辦理結婚登記領娶結婚證及進行文書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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