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娶大陸新娘已經非常普遍,現在不管是透過大陸新娘仲介或婚友社等到大陸參與兩岸相親活動娶大陸新娘,都是要先準備好單身證明,才會有當地女性願意參與相親;但不少人一時辦了單身證明,但卻因無法安排適當假期前往大陸相親,所以就疑惑單身證明的有效期,想知道超過多久要重辦?
娶大陸新娘的單身證明的有效期?一般台灣法院或民間公證人所開出的單身證明上所註明的有效期是六個月,而大陸中央相關法規對於經由台灣海基會認證的單身證明也承認六個月內有效。
但是,大陸是個很大的地區,地方主義色彩很濃厚;而大陸中央相關法規對於經由台灣海基會認證的單身證明承認六個月內有效,各地方當然不敢說八個月也有效,那明顯跟中央作對,但如果說五個月內有效或三個月內有效,就並不違反大陸中央的政策,所以有些地方只承認三個月內開出的單身證明。
所以,如果單身證明開出已超過三個月,最好先詢問當地民政單位是否接受。但是最保險的做法還是超過三個月就一律重開,因為有時您就算已事先詢問過,可是真的要到當地與大陸新娘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時,可能承辦人員心情不美麗,應您一句"政策改了"或"你當初聽錯了",您還是沒辦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