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能提供專業高成功率的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服務,但在大陸成功娶到大陸新娘辦理好大陸結婚登記後,台灣男士回到台灣仍有許多手續要辦理,主要是申請大陸新娘入台團聚共同生活,簡單說明如下:
1.海基會驗證:在大陸辦理結婚公證書日期,往後推算14天至1個月左右,打電話(02–27134726)到海基會查詢公證書副本是否寄到,或上海基會網站查詢。當公證書副本已寄到海基會,持男方身分證、公證書正本、申請書、委託書、印章、受委託人身分證,辦理公證書驗證。★兩岸所有文書,都必須由公證處公證,經由海基會(台灣)、海協會(大陸)驗證,雙方政府才承認此文件為真實有效的文件。
2.資料準備:備妥1.海基會已驗證後之公證書2.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填寫申請書時,要影印女方大陸戶口名簿,包含女方父、母親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以便填寫相關申請表格。還要女方2吋白底照片,女方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保證書:要影印男方身分證正、反面,貼於保證書上。
4.填寫台灣地區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台團聚資料表:要填寫男女雙方的地址、電話、服務單位、職稱、年薪及到職日,還要詳述雙方認識及交往過程。
5.全戶戶籍謄本:請領男方全戶戶籍謄本1份
6.移民署送件:準備結婚証正本、男方身分證、印章。將以上資料備齊之後,到戶籍所在地之移民署服務站送件
7.移民署訪查:移民署服務站案件受理後,會安排移民署專勤隊官員對受媒合當事人進行家庭訪查,專勤隊員訪查過後,會安排面談日期(有些不需要面談)。
8.移民署服務站面談:若被安排面談,要在移民署安排的面談日期到移民署服務站接受面談,面談過後約7至14天,即核發女方"入台證"。
領到入台證後,將入台證寄給大陸新娘。大陸新娘持此入台證,即可申請"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通行證核發後,購買來台來回機票,大陸新娘就能來台與您團聚。
不過,只要是透過我們的大陸相親服務到大陸娶大陸新娘,與我們合作的大陸新娘政府立案合法協會,會協助辦理以上相關手續,並不用擔心或額外花錢請人代辦。如果您有意簡單順利娶到大陸新娘,歡迎與我們洽詢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