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相親娶到大陸新娘後,就需要返回台灣替大陸新娘申請入台團聚,經過訪查、移民署拿到入台證後,大陸新娘卻因故沒辦法馬上入台,這時該怎麼辦?入台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關於大陸新娘入台證的有效期相關問題提供以下說明:
1. 入台許可證自核准日起六個月有效期,若確定六個月到期無法來台,在證件過期前一個月(不能逾期)到期日前再辦理延期可再延六個月;所以,如果入台證已寄往大陸讓大陸新娘辦理通行證,需請大陸新娘再把入台證寄回台灣辦理延期。
2. 若辦理撤案的話請帶收據,辦理入台證的600元手續費,移民署服務站會用支票退回給您。
3. 入台許可證核准大陸新娘入境停留一個月,經機場移民署面談通過立即會蓋章延期為六個月,且會蓋上面談通過准予辦理戶政結婚登記,憑辦戶政結婚登記,入境後效期六個月是自入境日起算六個月
4. 大陸新娘第一次入境一律需在國境線上經移民署面談,台灣男方需配合接受面談
5. 入境後辦妥戶政事務所結婚登記,即可續辦依親居留(大陸新娘需攜帶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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