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新北市的外籍新娘可以申請租屋補助或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有相關需求的外籍新娘姊妹請特別注意不要錯過!
內政部營建署委由各縣市政府辦理的「住宅補貼方案」已於7月22日起開始受理申請,獲核准的民眾最高可獲得每月4,000元的租屋補助,而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220萬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80萬元,優惠利率一般戶目前為1.417%、弱勢戶為0.842%(按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042%或減0.533%機動調整),本年度(102年)受理至8月30日止,請民眾多多把握。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住宅發展科科長陳建吉指出,本補貼自102年度起,係依據住宅法第8條規定辦理,在申請條件方面,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收入、財產、每人每年動產限額及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新北市為例,申請租金補貼者,其家庭成員之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年收入低於111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4萬1,412元。
2.家庭成員每人每年動產限額低於11萬2,500元、持有非住宅之不動產限額低於525萬元。
另外,新北市102年度預定辦理戶數為租金補貼5,105戶,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1,031戶,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633戶。為免偏遠地區民眾奔波,7月22日起可上網下載申請書表或向各區公所索取及遞送相關申請資料。特別提醒要申請的民眾,因本方案係依據中央之作業規定,故民眾申請時仍必需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