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透過婚姻媒合業者到大陸相親娶大陸新娘已經非常普遍,不論花費最便宜的福建新娘,又或是顏值亮麗的東北新娘、又或身才嬌小的湖南新娘、勤儉持家的客家新娘....等大陸新娘,都不少人透過相親方式來迎娶。在大陸順利相親成功後,辦好結婚登記與相關文書公證後,接下來就是要辦理大陸新娘來台手續,為大陸申請入台證,才能讓大陸新娘來到台灣共同生活。
基本上,申請入台證的事由與方式很多,有商務考察、專業技術人員、跟團觀光與自由行等,都可以申請到入台證,但用以上方式申請到的入台證,並不會有機場面談,更不會被允許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也就不能申請依親居留,所以到了一定期限就必需離開台灣,重新申請入台證入台。因此,大陸新娘必需以團聚為由來申請團聚的入台證,然後才會有機場面談,最後辦理依親居留,依親居留期滿,只要婚姻關係還存在,就能不需離境的辦理延期居留。
以團聚為由來申請團聚的入台證辦理方式是要先等大陸結婚的公證書副本寄抵海基會後進行文書驗證,然後再持經由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與結婚證、身分證等到移民署填寫申請表,再準備通聯記錄、相關照片與工作證明、財力證明等來等待移民署專勤隊員到府訪查,訪查結束後視個人相關文件齊全程度與說詞可信度等,有可能安排面談或直接發給入台證,最後就可以將入台證寄往大陸,辦理無刑事處分公證書與通行證。
以上相關流程,在您透過我們專業的服務娶到大陸新娘時,我們都會全程保留相關事證讓提高婚姻真實性的可信度,並由移民署核可的合法婚姻媒合協會來協助辦理送件,讓您可以很容易的替大陸新娘取得入台證,順利一起共同生活,歡迎與我們洽詢聯絡享受我們全程專業的服務,順利圓滿的娶到大陸新娘並簡單輕鬆共同生活經營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