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婚姻介紹相親找對象先合八字!?四、要找有愛情的
在媒灼之言時代,媒合的第一步就是「問名」、合「八字」,有合才開始進行下一個程式。時至今日,「自由戀愛」盛行,男女投緣就去戀愛,戀愛成功就去結婚,並不以合「八字」為前提。至於現代媒人、像我們這種新興的婚姻介紹所,也沒有先合「八字」再介紹的情形。通常「相親」後,雙方初步滿意就進行「交往」;而「交往」後,可能因為個性不合、意見不合,或父母有意見而「分手」,卻少有以「八字」不合作為分手理由的。這種「交往」跟「自由戀愛」完全一樣,都是有某種契合才會心甘情願走下去,甚至都已經萌生愛苗、打得火熱了,而如果忽然冒出「八字」不合這一番說詞,兩人情何以堪,不太殘忍了嗎?去合「八字」的,通常都是男女雙方或一方的媽媽,當事人才不會這麼掃興。媽媽怎麼會這麼「好事」、這麼「雞婆」呢?可能因為她結婚時都這樣做,也要這樣做才放心;不過又有可能因為不喜歡跟女兒交往的那個男的,或不喜歡跟兒子交往的那個女的,才假借「八字」這套戲法拆散他們。這樣做會害了自己的兒子或女兒也說不定,很沒道理;而命理師若是配合這樣胡搞,也講不過去。其實自古以來,一般命理師客隨主便,都可以幫忙改運的。
本文前面提到兩件「八字」不合而被迫分手的案例,看到投訴人都很難過,媒人也很難過,替他們大抱不平。最後還是用同樣老話給大家做參考──男女雙方有「喜歡」,即已找到有愛情、正在滋生愛情的就好,不必去合、不必去信「八字」,也絕不可讓合「八字」拆散你們!
至於結婚前為了「小定」(訂盟)、「大訂」(納采)、「迎娶」(請期),拿「八字」請命理師合一下,倒也無妨;因為這時候已是「選擇題」,在找一個好日子進行;而不是「是非題」,決定「要不要」、「是不是」或「對不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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